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23:21:21
一、传唤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传唤时间规定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一般性质的刑事案件,传唤持续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如果是案件情况复杂,并且十分重大,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那么传唤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二十四个小时以内,也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并且在传唤期间,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保证犯罪嫌疑人必要的休息和饮食时间。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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