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7 15:21:46
11月到次年4月。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6日至次年的4月5日,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试供热期间,根据气温变化走势,还将进一步优化调整管网运行参数,但由于冷水加热升温和管线循环送热到用户家中需要一定时间过程,所以,沿途居民会逐步感觉到温度,离热源点近的居民家中暖气设施会先热起来,随着逐步循环,大家都会热起来。供热系统已经处于带温带压运行状态,由于热胀冷缩等原因,也可能会存在连接部位出现“跑冒滴漏”的现象,而且随着供热系统的逐渐提温,原来冷水中溶解的气体也会逐渐析出,有的居民家中供热设施还会出现反复集气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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