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53:33
1、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的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日常要坚持做好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这“防疫四件套”。2、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尽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对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基于对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对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的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的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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