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53:09
1、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为0到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2、报销比例起付标准2到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3、大病报销比例起付标准4到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4、报销比例起付标准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5、同时,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能低于53%。其中的具体筹资标准、报销起付线等相关指标、分段报销范围、分段报销比例还需根据当地医疗费用、筹资水平增长幅度、经济发展水平逐年进行调整。6、若参保人需转到区外医疗机构救治,经市医保机构批准并办理转院手续后,超出大病起付线的部分合理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统一为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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