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57:38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一、行政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全国法律委员会经同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2、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