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55:44
公证处公证范围: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按《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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