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02:28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一、公司以罚款为由恶意扣工资怎么办。公司以罚款为由恶意扣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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