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27:36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死亡证明。(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原户主迁出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4、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其它相关材料。受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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