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20:46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程序是。1、提出申请,且一般需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2、审查。期限一般为七日。3、发证。准生证目前已经不再办理。而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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