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19:47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所担负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教育理论,总结实践经验,制订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行政法规和学制等重要制度,制订教育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2、制订普通教育(包括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中等师范教育、特殊教育等)的具体方针、政策等重要规章制度;制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基本文件,组织编审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制订普通学校师资管理的原则、办法和师资培训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普通教育工作,组织经验交流。3、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职业技术教育的具体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指导、督促、检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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