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05:33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期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放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领到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