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03:58
第六十三条,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出资不足的补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对法人被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查封吗。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查封法人代表个人及股东的账户资金,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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