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04:32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并处吊扣十二个月驾驶证。(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四)不按规定停车的。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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