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04:26
2、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合同)。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建筑工程项目表。4、住宅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独立公共建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5、与住宅项目同步竣工的住宅配套经营性商场,不能与住宅项目同步完成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而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报告。6、供水、供电、供气、有线电视、电话通信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的配套建设验收合格证明。7、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雨污水排放批准文件或因客观条件所限需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的,由水务、环保部门出具的审核同意并明确临时性排放期限的文件。8、住宅建设配套费缴纳收据或项目包干使用证明。9、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新建住宅建设工程未全部竣工的除外)。10、住宅门牌编号批件及附图。11、高层住宅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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