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15:31
(1)无后果的不做处理。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2)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返还财产的方式可分为。①合同在确认无效前已部分或全部履行,而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又无明显损害的,一般应返还财产。如果返还时原物已经不存在或没有必要返还原物的,应折价补偿。②有过错的一方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③有过错的第三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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