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16:10
2、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管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有权审理下级人民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审理。下级人民对它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审理。一、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问题。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地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可以由两个管辖,一个是交通事故发生地,另一个是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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