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09:10
一、新闻媒体不当拍摄或使用他人肖像。1、擅自拍摄公众人物与新闻报道无关的照片和录像未经本人同意。拍摄公众人物与新闻报道无关、不具报道价值的照片和录像,侵害他人的肖像制作专有权。根据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原则,新闻媒介可以对发生在公共场合的公众活动或其他报道价值的任务、事件进行拍照、录像,无须取得他人同意。但这种权利也有一定限制,即只应拍录那些与新闻报道内容和主题有关的图像。如果公众人物未处于公众活动或新闻事件中,或者即使参加了公众活动但并非报道内容所需要,则未经公众人物许可不得拍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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