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12:29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一、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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