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12:15
为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一、招聘条件及要求;(一)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4.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年8月1日后出生)。6.岗位:司法辅助人员。7.学历:全日制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法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司法文秘、司法助理。8.佛山市户籍优先。9.电脑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10.聘用后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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