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18:52
1.第35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第45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据】。二、《行政强制法》(2012年施行)相关规定。1.第45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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