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17:50
仲裁庭和当事人之间在仲裁进行期间存在的特别关系宣告终止。我国《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这说明最终裁决后。当事人只能要求仲裁庭更誊文字、计算等方面的错误,但不涉及对实体问题的处理,如果当事人在法定的30日内没有提出补正请求,等于其放弃补正,愿意按原最终裁决执行。一、最终裁决的特征包括哪些。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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