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24:25
我国法律规定,财产保全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怎样的。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出申请,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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