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48:34
1、书证;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同、前置许可证件及文件批复件、营业执照等等,均属于书证范畴。2、物证;物证泛以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3、视听资料;试听资料是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等手段反映出的音响、影像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4、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政处罚中使用比较普遍的证据形式。5、当事人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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