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45:26
1、餐饮类企业恢复堂食。2、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健身房、酒吧、棋牌室、歌舞厅、美容院、洗浴中心、足疗店、按摩店、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在严格落实好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恢复营业。3、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销、会议、线下培训、宴会等大型公共活动有序举办。4、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寒假前暂缓开学。12月12日开始,高三年级有序恢复线下教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5、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监狱、看守所、戒毒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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