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45:44
残联工作的主要职责。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无障碍设施、大力开展组织建设、法律援助和残疾预防等工作。5、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度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8、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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