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43:46
1、承诺在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时生效,生效的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2、非受要约人自身原因导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外,该承诺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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