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37:46
1、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返)湘人员,在抵湘前至少提前1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进入“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主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查验点、国省道等第一入湘点进行现场报备。与官方公布感染者活动轨迹重叠、有相关疑似症状等疑似风险人群请主动报告。2、对未按要求主动报备、报告的需要集中隔离人员和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其集中隔离和医疗救治费用一律自行承担。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 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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