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41:05
1、制定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民事法律。2、制定的行规。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及经济特区法规。4、法律解释及司法解释。5、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6、法律认可的习惯及国际惯例。民法具有以下性质。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就是民法。2、民法为文明法。民法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任何社会的民法都是与当时社会文明相适应的,我国社会主义民法是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是促进和维护社会主义文明发展和进步的文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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