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5:48:43
1、行政撤销诉讼、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在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自动要求撤回或取消自己诉讼请求的行为。2、行政给付诉讼、又称行政物质帮助,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确认诉讼。而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客观社会秩序的需要,还可以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出若干亚类型。例如,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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