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37:38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包括。(1)遭受家庭暴力或受家庭暴力现实威胁的当事人本人。(2)当事人本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其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上述规定将申请的主体范围扩大,其目的在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近亲属、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均可以代为提出申请。其中救助管理机构一般指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实施救助的民政机构。2、管辖;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5条之规定,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管辖包括。1、申请人居住地。2、被申请人居住地。3、家庭暴力发生地。3、审理期限;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