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38:25
(1)住宅安置房为普通多层住宅、小高层、高层住宅。(2)被拆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以被拆迁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被拆迁房屋面积为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基准面积。安置房面积中与基准面积等面积部分的基准价格为:一类区2900元/平方米;二类区2700元/平方米;三类区2500元/平方米。①安置房面积超出基准面积的价格:超出基准面积10%(含10%)以内部分,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10%;超出基准面积10%以上部分按商品房市场价格结算。②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的部分,如果放弃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的,按区位基准价200%和房屋重置价进行结算。③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面积大于房屋面积部分实行货币补偿,按区位基准价100%进行结算。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