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38:55
一、追缴违法所得执行通知书。追缴违法所得是查办案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退赔……”。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收缴、追缴都是机关对涉案财物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都不是行政处罚;相对人对机关采取这些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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