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26:15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要求。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另行要求支付。5、护理费:一般都是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日期计算:认可的数额为50元/天到60元/天。6、交通费:根据诊疗时间、就医和鉴定地点、通常乘坐标准等确定,有票据的根据票据来,没有票据的,一般都是酌定几百元。7、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鉴定意见书上来确定。每天的误工费,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确定。8、精神损害抚慰金:湖北省的最高标准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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