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28: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一、刑事案件认罪不认罚对案件的审查有哪些影响。1、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刑事诉讼判决后,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