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29:08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支配权是可对权利客体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形成权是当事人一方可依自己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3、根据权利人能主张权利的义务人的范围,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是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协助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相对权是义务人为特定人,权利人必须通过义务人积极地实施或不实施一定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4、根据权利的相互关系,可以将民事权利分为主权利和从权利。主权利是相互关联着的两个民事权利中可以存在的权利;从权利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权利。一、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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