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36:42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3、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4、参保人员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5、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后,为其出具《参保凭证》。6、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联系办理转移后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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