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42:11
一、执行过程中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执行之前未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1)如果执行依据即生效裁判文书中明确确定了违约金计算的截止日期,则依据该日期计算违约金数额。(2)执行依据中确定违约金计算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时,分两种情况对待:如果被执行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违约金截止日期为实际履行之日,即实际给付之日;如果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被强制执行,违约金应当计算至执行机构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财产或价款之时。(3)执行依据既没有确定违约金截止日期也没有截止日期为实际给付之日,违约金的截止日期为裁判文书生效之日。2、执行之前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违约金截止日期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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