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6 16:41:47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相关立法精神,构成军事赔偿应符合以下几个要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任何赔偿都是针对损害而言的,没有损害的存在也就无从谈及赔偿。军事赔偿责任也并不例外,其首要条件应是有损害的存在,而且损害必须具备某种性质,才能得到国家的赔偿,并不是任何损害都可以得到国家的赔偿。①损害后果已经发生,确实存在现实损害,而不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损害。②损害的必须是人身权、财产权。③损害的必须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违法的利益不发生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只有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军事机关或军人的损害时,国家才承担军事赔偿责任。(2)造成损害的侵权主体是国家军事机关及军人或是受其委托的组织和个人。非军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损害,军事机关不负军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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