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9:36:56
一、现阶段18周岁(含)以上所有在杭人员均为接种对象,不区分是否为杭州户籍、是否参加医保、是否为重点行业人员。18周岁以下人群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家、省、杭州市后续部署开展。二、以下人群不可接种:1、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2、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3、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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