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9:38:34
指导功能、约束功能、补充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司法均有指导意义。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都有约束力。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基本法中的具体规范和单行民事规范,具有约束力,即民事法律规范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规范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民事法律规范起补充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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