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8:38:22
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可以委托他人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代开。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后至该所内勤室加盖派出所公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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