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8:58:29
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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