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8:44:34
法律对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到立案的期限,并没有做强制性的规定。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为: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并且已经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法律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行为,为当事人提供了救济途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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