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8:45:33
计重收费计费标准如下:1.光(空载)重型货物车辆(卡车3433633462类型的4和5型根据目前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说,卡车使用3种或3种以上的轴),收费标准的一个模型将减少收集人数根据当前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和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最低降至目前的收费标准3类型的车辆)。2.其他正常装载(不超过公路通行能力鉴定标准),超过公路通行能力鉴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按照现行高速公路和其他封闭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收取通行费。3.当车辆和货物的总重量超过30%以上的极限,人数应当收取按照下列方法:收费费用应根据现行的收费标准收取高速公路和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的正常加载部分(公路承载能力的极限内),在30%的限制(包括30%)。每超过30%或以上的部分,在现行收费标准下,每超过1%的部分,收费须增加4%。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