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9:51:15
一、批准情况;浙江省人民政府于 2020年 11月 9日作出浙土字(330122)D [2020]-0003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项目用地。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横村镇TS2020-1号项目,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四至详见勘测定界图)。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横村镇城东村集体土地面积为1.8004公顷(计27.006亩),其中耕地0.6981公顷、园地0.1099公顷、林地0.3534公顷、建设用地0.6390公顷。四、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情况:征收土地标准按照杭政函〔2020〕70号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桐政发〔2016〕44号规定执行。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