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9:20:4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由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如果按照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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