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9:12:3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建议草案、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议草案。(二)研究提出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三)编制卫生事业经费的预算、决算;研究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收费管理并监督检查。(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并实施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综合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医学康复工作。(五)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实施。(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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