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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9:24:02
办理流程:材料提交。补助(贴)每年集中申报发放一次。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工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为民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审核。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申请人本人。公示。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报市财政局。发放。申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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