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9:25:24
一、受停业处罚的,停业期满按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二、因患病、上学、出国等其它原因停业又申请重新执业的,律管部门应审核其执业条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无法定不发证的情形,可发证注册。对申请重新执业的人员不再要求实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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