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2:09:03
对于一般有团组织关系的单位,可以凭团员证和学校开出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单位团委报到,转接关系。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五条 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团支部设置形式应当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适应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和领域的特点,适应团员、青年流动和分布聚集的特点,灵活设置团支部。规模较大、跨地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行业组织、居住区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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